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自然人有没有维护生命尊严的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自然人有维护生命尊严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即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实施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违法行为。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生命健康权包括哪些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生命权,即公民的生命受法律保护,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不仅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2.身体权,凡直接伤害公民身体的,要承担有关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3.健康权,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及相邻关系的法律准则,以污染、噪音、震响等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即使未给某一部位造成明显伤害的,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精神损害赔偿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
    精神损害适用范围如下: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内容是什么
    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