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婚前公证赠与女方能取消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结婚前男方将自己房产赠送给女方的并且公证的,若是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则赠与已经完成,男方不能撤销。若是还没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赠与还没完成,男方还可以撤销赠与。还需要结合其他信息进行判断,例如:房屋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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