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界定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
释义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余情况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结婚证没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同居且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此之后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可以要求离婚。 二、结婚没有结婚证法律如何处理 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法律的处理: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该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男女双方是在这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由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二人不成立婚姻关系,其同居关系不被法律保护。 三、没有结婚证离婚要签协议吗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自然无需签订离婚协议,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的,如果双方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那么双方就需要补办结婚证并签订离婚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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