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
释义 |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一、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应承担以下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给承租人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房屋未按合同规定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的责任有: 1、出租人未按约定将租赁物及其附属物交付给承租人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租赁合同要求,或者未按照合同规定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 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卖、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三、不成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不成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出租人资格不合法,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5、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四十四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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