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要提示各位,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最简便快速的方式,但如果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成立但不生效。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离婚登记后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