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不能出现哪些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军人离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离婚。具体要求如下: 1. 双方自愿:军人离婚必须是自愿的,不存在强迫离婚的情况。 2. 无大事变:双方没有重大变故或原则性矛盾,如重婚或违法犯罪等。 3. 无过错方:若离婚是由其中一方的过错导致,比如有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不当行为,那么他/她将无权分得共同财产。 4. 子女利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往来探视等问题必须有妥善解决的方案,优先考虑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应当自愿,不得强迫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离婚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处理,离婚协议应当送交人民法院核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一方有配偶在身,或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均应当认定为无效婚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一方因重婚或者有配偶在身,对房屋、存款或者其他财产没有权利要求时,对另一方合法取得的财产也没有请求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离婚的夫妻应当协议解决并送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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