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镜购买后未定制,不满意如何处理? |
释义 | 镜类产品退货条件:除老花镜、遮阳镜外,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无条件退货;镜架可无条件退货,镜片定制加工后除质量问题外不可退货;隐形眼镜试戴适应确认后,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退货商品应完好,退款由经营者承担,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法律分析 无理由退货的前提应该是质量问题或者不影响二次销售成镜类产品如老花镜、遮阳镜,只要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都能在7天内无条件退货。而配装的眼镜则将镜架和镜片分开处理,镜架同样可以7天无条件退货,但镜片因为是定制加工产品,如果镜片割边装配后,没有质量问题,就不能退货了。隐形眼镜经过顾客试戴适应并确认后,同样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给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特定商品。镜类产品如老花镜、遮阳镜只要外观完好、包装齐全,并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可在7天内无条件退货。配装的眼镜镜架可以无条件退货,但定制加工的镜片除非存在质量问题,否则不能退货。试戴适应确认后的隐形眼镜,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可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款应在7天内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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