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需要清楚准确。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 3、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4、《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5、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