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追索劳动报酬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单位无辜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属于追索劳动报酬,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应对工资拖欠问题: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与解决方案 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严重的法律违规行为,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应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单位负责人发生工资拖欠情况,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途径包括与单位负责人进行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等。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罚款、行政处罚等制裁措施,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单位负责人应认识到工资拖欠的严重性,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资按时支付,以避免法律责任的承担。 结语 工资拖欠问题严重违反法律,单位负责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法律规定了罚款、行政处罚等措施,保护员工权益。单位负责人需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确保工资按时支付,避免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