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时婆婆买的四金是否用退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时婆婆买的四金作为彩礼一般是不需退的,仍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夫妻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家庭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就有权请求女方当事人将四金退还给自己,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