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克或者其它相当数量毒品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其中二克以上不满七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六个月刑期。初步判断为一年左右。当然还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 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