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有 1、书面的申请书,填写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等; 3、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材料,有重大疾病的也要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