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以妻子患精神病为由离婚? |
释义 | 小王与小张结婚后感情破裂,小张患有精神病,小王提出离婚诉讼,法院支持其请求。小张要求小王支付帮助费,根据法律规定,这是符合要求的。律师建议夫妻一方在对方患有精神病时应尽道德义务。 婚后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对方仍可提出离婚请求,同时可能需要支付帮助费。 婚后配偶患有精神病时,离婚请求可被支持,同时可能需要支付帮助费,夫妻间道德义务重于法律义务。 法律分析 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当保安的小王与小张于2003年登记结婚,小王与小张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并于2006年开始分居。2014年,小王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却发现妻子小张患上精神病。像这小王这种情况,婚后妻子患有精神病,小王还能提出与妻子离婚吗?妻子小张提出要求小王支付8万元的帮扶费,这样的诉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小王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直予以支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冶不愈的,—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故小王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张律师提醒:根据《婚姻》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不以一方付出较多或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只是—方生活苦难为前提,是夫妻间互相抚养义务的衍生,故如果妻子小张在要求小王支付—定的费用也是符台法律规定的。张-艺律师建议夫妻一方出现精神病,另一方应尽的道德义务要比法律义务更重要。 拓展延伸 婚姻中妻子精神病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婚姻中,如果妻子患有精神病,这对夫妻关系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首先,妻子的精神健康问题可能导致家庭生活的不稳定和紧张。她可能无法履行妻子和母亲的角色,无法承担家庭责任和照顾子女的责任。这可能给丈夫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其次,夫妻之间的情感和亲密度可能受到影响。妻子的精神病可能导致她无法与丈夫建立良好的情感连接,无法提供情感支持和理解。这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距离感增加,情感断裂。然而,面对这种情况,夫妻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首先,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是至关重要的。妻子应该接受合适的治疗和药物,以改善她的精神健康状况。夫妻可以一起参加心理咨询和支持小组,以增强沟通和理解。此外,夫妻之间的支持和包容也是关键。丈夫应该表达对妻子的支持和关心,帮助她度过困难时期。夫妻可以共同制定家庭规划,合理分担家庭责任,以减轻妻子的负担。最重要的是,夫妻之间的爱和理解是战胜困难的关键。通过相互支持和包容,夫妻可以共同克服妻子精神病带来的挑战,建立稳定和幸福的婚姻关系。 结语 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夫妻关系可能面临许多挑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且治疗无效,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同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提供适当的帮助。因此,妻子要求丈夫支付帮扶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夫妻双方应该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并通过相互支持和理解来克服困难,建立稳定和幸福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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