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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中止的规定
释义
    劳动保障部门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及程序。中止情形包括劳动关系争议、无相关事故结论、不可抗力和其他法定情形。中止期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若中止情形消失或提供新证据,可恢复认定程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被终止,并出具终止通知书。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中止的程序和条件
    工伤认定中止的程序和条件是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特定情况导致认定程序暂时中止的情况和必要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中止的程序包括:1.申请中止: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中止的原因和依据;2.审查和决定: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是否中止认定的决定;3.通知和公告:中止决定将通知申请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工伤认定中止的条件包括:1.存在争议:工伤认定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审查和调查;2.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需要中止认定程序;3.其他合理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存在其他合理的中止认定的理由。工伤认定中止的程序和条件的确立,有助于确保公正、公平的工伤认定结果。
    结语
    结论:工伤认定中止是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况导致认定程序暂时中止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中止原因和依据。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中止决定将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工伤认定中止的条件包括存在争议、法律规定和其他合理理由。这一制度的确立有助于确保公正、公平的工伤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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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