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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中止后是什么意思
释义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其他。
    一、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什么
    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如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要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在15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还没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二、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劳动监督管理局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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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