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指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律师面谈,就案件进行咨询或者策划辩护等活动。律师在会见中的职责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建议,但不一定要为当事人辩护。因此,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为其辩护,但律师并非必须接受此要求。同时,律师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坚持事实、尊重法律,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被告人后,应当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 总之,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为其辩护,但是律师是否接受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同时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