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为发生地(Event Site)和结果发生地(Consequence Site)这两个概念主要与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等方面的问题有关。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合同法方面的问题,但是在其他领域(如刑法、侵权法等)中,这两个概念也具有类似的意义。 1. 行为发生地(Event Site):指的是导致合同关系发生的地点,通常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地方。在许多情况下,合同会明确规定行为发生地。行为发生地是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对于合同履行、管辖法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 结果发生地(Consequence Site):指的是导致合同履行的结果发生的地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结果发生地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在货物运输合同中,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可能会经过多个地点,这些地点都可能被视为结果发生地。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会明确规定结果发生地。结果发生地同样是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对于合同履行、管辖法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根据合同性质和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确定的,可以适用以下规定: (1)交付货币的,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交付其他标的物的,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提供服务的,接受服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代办运输的,收件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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