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亡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工亡认定及赔偿分配规定:工亡包括九种情形,如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职业病、交通事故等;不得认定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醉酒吸毒等。赔偿金分配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期间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未参保单位应按规定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一、工亡是怎么认定的 (一)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二、工亡赔偿金怎样分配的 工亡赔偿金的分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 《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 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结语 工亡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共有九种法定情形。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和醉酒吸毒等。工亡赔偿金的分配按照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的比例进行,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用人单位应承担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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