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分配,应区分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配。一方在结婚前购置的房产并在婚后支付按揭款,对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产按揭款,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配。结婚后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予以均分。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婚后一方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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