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按单位地址区域。 2、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入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3、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 4、事业单位应附有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5、驻外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6、报送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