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手指砍断已接上是重伤害吗 |
释义 | 两个手指砍断已接上不是重伤害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 5.10手损伤 5.10.1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5.10.2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3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4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Oc㎡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Oc㎡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O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一、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三级伤残鉴定的标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具体如下: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15、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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