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广东高考需符合三个“3”和两个稳定的基本条件。1、其父亲或母亲连续三年持有我省居住证。2、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3、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具有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4、其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