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如何认定和划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释义 | 认定和划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侵权事实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侵权人承担的是特殊的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什么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患者也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 三、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按照无过错侵权的责任原则,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