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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
释义
    1、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包括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方式可以是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并且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一方面是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还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以免时间长,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这部分损失。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
    (2)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等;
    (3)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4)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5)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6)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7)交付维修站修理;
    (8)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9)车主签字认可;
    (10)车主将车辆交予维修站维修。
    一、交强险对保险理赔有何规定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是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6、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7、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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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