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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多些日?
释义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以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情形的,或者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是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除非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者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如果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者非法辞退的,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置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的内容应该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那么,劳动者可以怎样要求经济赔偿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章,经济补偿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赔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薪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额外赔偿一个月的薪资。,最后,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答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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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