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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领失业金了又在另一家公司上班违法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可以边领失业金边上班,让其他公司交纳社保。只要有了正式工作,需要立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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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