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不是自愿解除的怎么办 |
释义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补偿。 一、工伤申报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申报后,在工伤医疗期间,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按照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无故辞退,需要按照规定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公司解雇员工,有哪些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正常解雇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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