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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被告怎么举证
释义
    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仅仅是一般性原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举证责任倒置和法院调查取证等制度的补充。我国设置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法律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这不仅更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符合民事案件“优势证据”规则。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述。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离婚官司被告怎么举证?产生离婚官司之后被告手中要是有证据肯定是能够拿出来,但证据的来源必须要合法,不合法是很难去帮助自己维权。关于离婚官司被告举证的内容或是证据具体收集方式,来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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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