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包括如下: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中国的戒毒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强制戒毒机构,第二类是由司法部门负责的劳动教育戒毒机构;第三类是由卫生部门负责的戒毒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