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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绝收房的理由有哪些?
释义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
    一、期房交房前可以退房吗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二、怎样认定出卖方交付了房屋
    出卖方交付房屋的认定是:出卖方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可以使用。
    三、办理按揭房可以退房吗
    办理按揭房退房的条件:
    1、未告知买受人,开发商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5、法律规定的其他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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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