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不动产权证书上出现争议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具体应根据争议情况选择不同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五十一条:不动产权证书是确认不动产权利的法律证明文件。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对不动产权益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权利人对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 因此,当不动产权证书上出现争议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来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