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会怎么判定家庭财产分配? |
释义 | 离婚时,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和保护子女及女方权益原则来判决。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分居时共同财产需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若财产分配不平等,多得者需以等额财产抵偿差额。房屋归属问题需按以下三种情况处理: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由评估机构评估后补偿或拍卖分割所得。 法律分析 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则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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