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户口随父迁入广州条件 |
释义 | 根据《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二)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法律依据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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