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政和交警的区别 |
释义 | 路政属于交通部门管理,负责的是交通规费(养路费、通行费等)的征稽和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如营运资格与线路管理等);交警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负责的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以及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牌证管理。 1、性质不同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路政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 2、职责不同 路政职责主要是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施工秩序;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交警职责主要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一、路政的定义和职责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依法保护公路设施和维护公路路权,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现在的路政主要由各个行政市县的交通局担任。属于国家行政部门。 工作职责 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2.实施公路巡查;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得诉讼活动;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路政管理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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