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股可以股权质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 按照《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押股权如果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准文件: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质押股权如果是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需同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