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获取风险投资的抵押担保条件有哪些 1、项目应具有一定规模; 2、风险是可以认定的和可以预知的; 3、项目业务必须有短期内大幅度增长的潜力; 4、产品和服务具有独特性和竞争优势; 5、项目企业必须具有扩大销售额和获取利润的巨大潜能; 6、风险投资能够在某一时点上从项目中撤出,变现。 7、在具体决定是否投资于某一项目时,投资人要测算项目企业投资价值的具体数据。 二、企业办理抵押担保登记的手续 1、申请 登记的企业,应到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企业抵押物登记申请书》。 2、审查 登记经办人负责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文件或复印件是否齐备;登记经办人对提交文件或复印件齐备的,应向当事人签发《动产抵押登记受理通知书》;对提交文件或复印件不齐备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 3、初审和现场勘验 登记经办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的初审和现场勘验。 (一)初审内容: (1)主合同是否合法及其与抵押担保合同的关系; (2)抵押担保合同条款是否齐备; (3)作为抵押物是否重复登记; (4)抵押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 (5)抵押物的价值是否符合被担保债权的要求; (6)抵押物的抵押期限是否在动产抵押物权属期限或其使用年限内。 (二)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必须由登记机关两人和抵押担保登记双方申请人共同进行。 4、核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