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3)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法律分析 (1)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3)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