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买卖中购房人的权利与义务是: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检验通知的义务;支付价款的义务。 一、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要审验开发商“七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看商品房七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弄清其含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第五,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约定和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和解决方案如下: 1、逾期交房违约: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相关部门公布或合格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逾期交房使用期间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面积误差违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按实结算房价;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 3、变更规划设计违约: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类型、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 4、房屋质量不合格违约: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5、未按期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违约:开发商未按期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未按约定期限或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逾期三年不交房业主是否可以起诉 逾期三年不交房业主可以起诉。但除开发商放弃诉讼时效利益外,业主无法获得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交付违约金的请求权是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产生的合同债务。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开发商未交付房屋的,构成违约。同时,买方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义务人开发商的侵犯,因此诉讼时效自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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