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破产企业的财产归类原则: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国家专有或禁止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权益,以及分支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财产一般不能列为破产财产。然而,若破产企业借破产故意将财产转移给分支机构以逃避债务,人民法院可追回转移财产并追究责任。公益事业财产一般不列入破产财产,但职工宿舍可作为破产财产处理。 法律分析 (1)破产企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能列为破产财产。 如破产企业因租赁、保管等原因而经营管理的财产。这类财产所有权归他人所有,所有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将财产收回。如果把该财产列为破产财产,则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权。 (2)属于国家专有或禁止流通的财产。 如国家专有的破产、森林、滩涂等自然资源以及武器、弹药等。 (3)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权益。 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因受到不法侵害而产生的请求权。 (4)破产企业的分支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其财产不能作为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 但如果破产企业为了逃避债务,借破产故意将其财产转移给分支机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这种规避法律的行为应给予制止,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确认该行为无效,追回转移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同时追究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当然,如果破产企业的下属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无论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其财产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 (5)破产企业开办的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的财产一般不宜列入破产财产。 但职工的宿舍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在该财产处理后,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可与新的房产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该财产作为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破产企业的财产归属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国家专有或禁止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权益以及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等不应列为破产财产。然而,对于破产企业开办的公益事业财产,一般不宜列入破产财产,但职工宿舍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在处理这些财产时,需继续租赁的承租人可与新的房产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财产的处理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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