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债务父母有责任承担吗 |
释义 |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分几种情况来看: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债的消灭只有五种情况,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其继承人继承。 一、法律上有没有父债子还一说 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一说。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父债子还”是有条件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子女才需要替父母偿还债务,反之,则不需要。 子女需要替父母偿还债务的情形: 1、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父母的债务进行偿还,继承人应该先全部还清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在分割遗产。 2、子女接受了父母的赠与,造成父母的债务不能偿还。 3、父母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不能认为是父母个人债务,而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4、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迫使父母借债维持生活,则不论债务大于还是小于遗产,子女都要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二、财产过户到孩子名下算法院执行吗 父债子还还是我国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一句话,意思是父母欠下的债务,作为子女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在实践中父债子还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父债子还”从根本上说维护了被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给继承人加上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对继承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已经从根本上铲除了“父债子还”的陈规陋习存在的社会经济根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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