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包括: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都是经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 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 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一、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 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二、违约责任免责的类型有哪些 违约责任免责的类型有: 1、约定的免责条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免除责任,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无效; 2、法定免责,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