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的条件: 1、在居住权人行权期间,自己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居住权人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否则法院一般对居住权人的诉求不予支持; 3、非因帮助方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可以依法中止或终止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