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无明显区别或者与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4、独立权利要求未能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二、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多少年 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十年。实用新型是专利保护的一种独立的类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具有适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说是比较低的,但是实用价值大。由于实用新型是专利的的一种类型,所以它具有专利权的基本特点,例如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第二是地域性,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外国对这项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第三是期限性,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我国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十年,是从申请专利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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