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害怕报警职业打假人其目的不在于打假、保护消费权,而是索要高额赔偿,并制造大量恶意举报,反复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对于这种职业打假人,我们在保证自己的产品是正品并且有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不要害怕职业打假人。只需要保存相关证据,然后报警。由于职业打假人的目的很明显,一旦你选择报警,他们内心就会有种心虚感,他自己就户主动退出这一个敲诈行为。2、害怕商家产品没问题只要你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也没有任何的瑕疵,那他们就算你举报你,你也无需害怕。毕竟,若是他举报你,相关部门会找你取证调查,一经查过你的产品没有存在问题,那么,工商局是不会对你进行处罚的。反之,若是该人长期举报,也许相关部门就会怀疑他是否是职业打假人,进而对他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本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