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中止与合同终止?1、定义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发生法定及约定事由发生时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关系消灭。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合同中止只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但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3、产生原因不同。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届满;约定事由出现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约定事由;协商一致合同中止:法定事由(仅存在部分地方规定);协商一致中止4、权利行使主体不同。合同终止:事由发生即产生终止效力合同解除:合同双方均可提出合同中止:合同双方均可提出5、产生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合同确定的关系消除合同解除:合同确定的关系提前消除合同中止:关系存续,中止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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