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期临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
释义 | 短期临时用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工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过去意义上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对于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可根据法律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并明确工资和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报酬等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定。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分析 短期临时用工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可以签订。 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关于临时工协议能签多久 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劳动合同可签订,并应依法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根据本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关于临时工协议的签订时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此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且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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