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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