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失,如何离婚 |
释义 | 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一、结婚证被男方撕了怎么办 结婚证被男方撕了,可以进行补办。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办理:查验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需要进行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要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会判离吗? 1、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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