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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吗
释义
    一、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
    四、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这个是不一定的。一般都是去登记地办理的,也就是你们登记结婚的地方机构。当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是可以的。其实,这是有关于我们国家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问题。所以,一般只要有夫妻双方的信息登记情况,就可以这样操作。这也是为了方便民众的做法。当然,重婚人士就是利用这一漏洞进行多次登记结婚了。所以,由此看出这个信息登记制度还是要形成统一的比较好,这也是为了更方便民众的需要。总不能为了离婚,跑一大段路程吧!结婚登记,那就更不要说了。
    换领身份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不是,我国已经出台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身份证可以异地受理,但有条件及严格的限制: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5,需要说明的事:如果当事人是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身份证补办是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是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公民可以依法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离婚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吗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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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