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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必经程序
释义
    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
    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公司增资流程: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二、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让他们出具验资报告;三、去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四、获得新的授权,去税务局做相应变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第二、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让他们出具验资报告.第三、去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 登记要求: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2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3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5 、法人营业执照;6 、专业机构出具的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的发行资本的资本报告,公司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的资本数额,股东名单。 第四、获得新的授权,去税务局做相应变更: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有关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3 、原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4 、其他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5、缴纳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在缴纳其出资额时,可以一次性缴足,也可以分其缴付,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一次性缴足。同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6、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不按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7、申请设立登记。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8、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清算程序有:一、设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二、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三、清理公司资产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五、开立清算账户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时同时设立。六、通知、公告申报债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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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4:44:28